“三无人员”在重庆购房是否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发布时间:2018-08-04 查看次数:

按照中央关于“住房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政策定位,以及重庆市政府及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相关要求,公积金中心和承办银行不予以受理在我市无户籍、无工作、无企业的“三无”人员在我市购房的公积金贷款申请。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佳园路2号康田·凯旋国际北楼5F-11F 邮政编码:401121 联系电话:(023)-12329

版权所有: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技术支持: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1364号  ICP备案号:渝ICP备12003371号

您是第 位访问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