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率98%
发布时间:2012-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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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改革贷款审批程序,将“先审后贷”审批方式调整为“先贷后审”,与银行商业贷款实现同步,极大地缩短了贷款办理时限;同时,推行窗口服务,实行“一个窗口进,同一窗口出”的一站式服务,既方便了办事群众,又提高了公积金使用率。截止2011年底,全市累计使用公积金550亿元,使用率达到98%。其中90%以上用于了住房消费,职工累计提取283亿元,占使用额的51%(80%用于了职工购房方面);累计发放个款226亿元,占使用额的41%,累计发放项目贷款(含安居工程项目贷款)41亿元,占使用额的8%。住房公积金既支持了职工住房消费,提高了购房能力,还促进了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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