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重申:70%住宅须满足低收入家庭
来源: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07-11-05 查看次数:

信息来源:东方早报

  据新华社北京10月8日电国土资源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土地供应调控,采取切实措施,确保用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土地供应。

  记者8日从国土资源部获悉,根据通知精神,各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优先安排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其年度供应总量不得低于住宅供应总量的70%。
 
  通知要求,各地缩短土地开发周期,每宗地开发建设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三年,确保供应土地能够及时开发建设,形成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有效供应。

  国土资源部强调,禁止以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为名,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后挪用于商品住房开发。各地要加强对集资合作建房用地的管理,严禁新征用或购买土地搞集资合作建房,对国家机关搞集资合作建房的,一律不得供地。对没有按照土地使用合同开工建设和竣工的,督促企业限期完成开发,对没有按处理意见进行整改的企业,禁止其参加土地招拍挂活动购置新的土地。


  国土资源部要求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加强与财政部门的工作配合,落实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比例不得低于10%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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