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重庆时报
在本月16日即将举行的秋季房交会期间,购买个人普通商品住房再转让的,不受5年上市交易有关营业税政策的限制。昨日,组委会通报了房交会期间的优惠政策。
转让登记、手续费减半
“房交会期间实行二手住房优惠政策,主要是考虑到以此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据组委会介绍,我市将在2007年11月16日~18日,在南坪国际会展中心举办“2007年二手房暨节能与中低价商品住房展示交易会”。
房交会期间,购买开发企业普通商品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后5年内第一次转让的,征收营业税;购买个人普通商品住房再转让的,不受5年上市交易有关营业税政策的限制。
“比如小张在开发商处买来一套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小张将房子卖给小王时,要受五年上市交易有关营业税政策的限制;但是小王再将这套房子卖给小陈,就将免收营业税。”组委会相关人士举例称。
另外,对本市居民购买建面144平方米以下二手住房的,将减半收取二手住房产权转移登记费和转让手续费(其他费用仍按照原标准收取)。
房交会期间登记才优惠
“由于之前财政部门已对农民工购买住房有了契税优惠,此次房交会没有关于契税的优惠”相关人士表示。
需要提醒的是,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二手住房交易,必须在房交会期间成交,并在11月16日~18日期间,向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报登记手续。
算一算:
80m2二手房
30万再转让可省16780元
以一套80平方米总价30万元的三次转手旧房成交为例,卖方可减少费用16780元,其中包括免收营业税30万×5.5%=16500元和产权登记费一套80元/2=40元;转让手续费80×3元/平方米=2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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