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赁房或实行土地年租制 将分项目定租金
来源: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09-07-08 查看次数:

新闻来源:新京报

     公共租赁房将根据折旧、维修、投资利息等因素,确定低于市场价格的租金标准,项目不同,租金也不同。记者昨天(6月24日)获悉,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公共租赁房建设开发的优惠政策,有望试行土地年租制,缓解开发企业的投资压力。 
 
   土地租金或无需一次交齐 
 
      北京市住保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公共租赁房将确定低于市场价的优惠租金标准,每个公共租赁房项目将公布具体租金标准。 
 
      同时,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公共租赁房年租制土地供应办法,即开发企业无需一次性交齐70年期限的土地出让金,而是按一定年限支付占用土地的租金,这样可以有效缓解投资压力。 
 
      今年将建设收购50万平米 
 
      按照规划,今年北京将至少完成50万平方米公共租赁房的建设收购计划,包括从以往政策性住房的现房中转化收购15万平方米,从今年限价房、普通商品房项目中配建22万平方米,安排开发园区新建14万平方米。 
 
     市国土局相关负责人透露,今年首批入市的公共租赁房用地包括海淀西二旗、朝阳高碑店等近郊区域地块,以及部分拥有园区的远郊区县。此外,去年出让的朝阳北苑南区地块已要求配建2万平米公共租赁房,套型面积要求控制在90平米以内。 
 
  【公共租赁房】 
 
     前身是政策性租赁房,供应对象确定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已通过经济适用房、限价房资格审核,尚在轮候的家庭以及其他住房困难家庭,还有刚毕业的大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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