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楼面地价不得超历史最高价
来源: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11-03-18 查看次数:
来源:新闻晨报
    国土资源部日前下发通知,对切实做好2011年城市住房用地管理和调控作出详细部署,并指出,坚决杜绝土地出让中出现楼面地价超过同类地价历史最高的情况。

    通知要求,各地要坚持招标拍卖挂牌制度和公开公平公正竞争原则,根据中央调控政策要求,进一步完善供地政策,遏制非理性竞争推动地价上涨,促进房价地价合理调整。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供应商品住房用地前,要按照本地区向社会公布的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以及拟供地所在区域的房价地价水平,合理确定出让底价的控制区间。

    对于“地王”频出的现象,通知特别点明要“控价格、防‘地王’”,充分发挥土地政策惠民生、稳预期、注重社会效应最大化的管控作用。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佳园路2号康田·凯旋国际北楼5F-11F 邮政编码:401121 联系电话:(023)-12329

版权所有: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技术支持: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1364号  ICP备案号:渝ICP备12003371号

您是第 位访问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