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5月1日起,珠三角八城市的住房公积金将可以互贷。这意味着在广州、珠海、佛山、东莞、惠州、江门、中山、肇庆八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只要符合相关申请条件就可以在八个城市中任何一个城市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
4月3日,广州、佛山、珠海、惠州、江门、中山、东莞、肇庆八市的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在广州共同签署八城市公积金异地互贷协议。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经向广州的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下发了通知。
按照之前的协议,从5月1日开始,在这八个城市缴存公积金者,只要符合条件,就可在任一城市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至于首付比例、贷款额度、年限等,都遵循现有规定,在哪个城市贷款,就按哪个城市的规定办。
据介绍,在珠三角八市范围内,职工不管在哪个城市缴存公积金,到其他城市买房时,都可向该市的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手续也不麻烦,只需多加一份外地公积金的缴存证明即可。
记者了解到,目前珠三角八城市统一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情况证明》已经制定完成,该《证明》包括了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房公积金账号、每月缴存额、现工作单位、缴存单位、当前缴存工资基数、现缴存状态是否正常、最近一年缴存明细,以及在本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
公积金使用如此大规模突破城市界限在全国还不多见。这一政策的出台得到了购房者和开发商的一致叫好。而且跨区域合作也将会使整个珠三角楼市互动起来,这对于楼市来说是一个利好消息。但由于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贷款者的审核较为严格,耗时也较长,因此在不少市民看来,办理公积金贷款的程序本来就有些繁琐,而办理异地互贷就更加麻烦了。
据介绍,目前在珠三角跨市购房的置业还不是很流行,只有个别城市的边缘地带存在此类情况。但是随着珠三角人居一体化不断推进,珠三角八城市居民跨地域购买住房的现象将会更加普遍,特别是中心城市与周边地区。随着广佛同城化的推进,已有一些开发商开始打出 “上班在广州、居住在佛山”之类的口号。
这么一来,异地使用公积金购房将成为需求,而广东住房公积金使用情况目前并不理想,有不少资金沉淀。广东省建设厅住房保障与公积金监管处处长陈天翼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2008年底,广东省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约为1750亿元,缴存余额约902亿元,贷款余额约340亿元,其中珠三角地区贷款余额占全省余额的87%。目前全省沉淀的住房公积金约449亿元,可以拿出来使用,其中珠三角八市占70%。”实际上,公积金互贷有利于资金流的良性互动,实现公积金的保值增值,也有利于活跃房地产消费。
根据珠三角八市签订的公积金互贷协议,贷款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本地公积金贷款政策对异地贷款人进行审批,贷款额度也视同本地缴存人标准执行,以适应当地房价水平。据悉,八市公积金缴存人有480多万。
“此举打破了珠三角地区公积金贷款的壁垒,有利于扩大公积金缴存人贷款买房的自主权,有利于促进珠三角地区的经济协作、活跃住房消费。”陈天翼表示。据其透露,广州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业务实时管理系统”预计7月份投入使用。届时,广州的公积金贷款人将可按月提取公积金。而茂名和湛江目前也开始试行公积金互贷,珠三角八城公积金互贷实施后,下一步有望实现全省住房公积金异地“通贷”。
暨南大学胡刚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珠三角八城市公积金异地互贷,是对珠三角楼市的支持,互贷对珠三角楼市有一定的利好,但不会很大。可能会对中心城市有更多的推动作用,对于消费者来说又降低了购房成本。
根据协议,贷款中心地受理审批异地公积金贷款时,由缴存地中心出具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情况证明。陈天翼表示,首先要规范异地贷款管理程序、统一贷款文书。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情况证明、申请异地贷款的合同文本及相关文字格式也要统一。公积金管理中心还要成立专门的异地贷款管理机构,把好贷前审查关。
协议明确,贷款地公积金管理中心享有贷款收益,承担贷款风险。借款人出现三期或以上逾期时,贷款中心可以书面发函,要求缴存地中心暂时停止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至贷款地中心以书面发函告知借款人贷款转为正常状态为止。
广州满堂红地产研究部总监龙斌认为,珠三角八城公积金互贷政策是珠三角在人居一体化方面的突破。他表示,珠三角公积金互贷政策实施后,效果不会立即反映到各地成交量和成交金额上,但从长期来看,将推动该区域内居民的置业信心。
据了解,八城贷款额度都是针对当地情况制定的,目前广州个人贷款额度为50万元,夫妻最高可贷80万元;中山个人贷款额度为35万元,单套房屋最高贷款额度90万元;佛山个人贷款额度26万元;东莞最高贷款额度46万元;珠海个人贷款额度40万元,两个人以上最高可贷60万元;江门个人贷款额度20万元,两个人最高额度40万元;惠州夫妻最高可贷40万元;肇庆最低,夫妻最高可贷35万元。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佳园路2号康田·凯旋国际北楼5F-11F 邮政编码:401121 联系电话:(023)-12329
版权所有: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技术支持: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1364号 ICP备案号:渝ICP备12003371号
您是第 位访问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