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来源:河北日报
在修订《秦皇岛市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的基础上,该市针对购房职工的需求,加强与房地产商的合作,近日又推出了两项新的临时举措。一是开办“未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贷款新业务”。未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该市常住户口的职工,购买普通自住住宅和公寓的,由2名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未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该市职工提供担保,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二是将签约房地产开发商的贷款保证金比例由10%降低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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