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来源:市房管局网站
近日,郑州市房管局就这些提案作出答复。据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为解决低收入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和大中专毕业生等特殊群体的临时性住房困难,2006年以来我市出台了一系列文件,要求在经济适用房项目中捆绑建设廉租住房,满足廉租住房工作需要后,其余部分作为周转住房;城中村改造项目中,在村民安置用房、村集体经济用房、配套开发商品住宅中,提供不低于其总面积30%的套型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下的小户型住宅,作为周转住房房源;在旧城改造时,引导开发企业在配套开发的商品住房中建设部分小户型简装修住宅出租给辖区政府,作为过渡性廉租住房和周转房;在推进限价商品住房项目建设时,引导建设一定量的周转住房。目前,我市已经在10个进行招拍挂的城中村改造项目中配建了17.52万平方米的廉租住房和126万平方米的简装修小户型周转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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