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要求 :
按照国家及我市政策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5%到12%,缴存企业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在5%到12%之间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二、受理地点:
1.主城区:工、农、中、建、交行公积金经办网点;
2.远郊区县: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分中心。
三、办结时限 :
立等即办。
四、办理程序:
1.单位经办人在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或到银行公积金经办网点(分中心)领取《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申请表》一联。
2.单位经办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的缴存比例调整相关情况说明一份,到银行公积金经办网点(分中心)办理。
3.银行公积金经办网点(分中心)在办理缴存比例调整手续后,打印《重庆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比例调整回单》一联,加盖业务章后返给单位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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