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缴条件:
1.新增职工未按时交存住房补贴;
2.职工住房补贴标准变化而未及时补足交存;
3.单位因故漏交部分职工住房补贴。
受理地点: 重庆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办理程序:
1.单位应填写《重庆市住房补贴交存单》和《重庆市住房补贴补交清册》,到资金中心办理补交手续。
2.非市财政拨款单位还应据此签发转帐支票。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佳园路2号康田·凯旋国际北楼5F-11F 邮政编码:401121 联系电话:(023)-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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